損害公共設施會有什么后果?損害公共設施賠償標準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5-31 09:14:45 文章來源:法制法律網
一、損害公共設施的后果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(guī)定,故意毀壞公共設施的后果是,造成5000元以上損失的,要承擔刑事責任,損失達不到5000的,給...

一、

損害公共設施的后果

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(guī)定,故意毀壞公共設施的后果是,造成5000元以上損失的,要承擔刑事責任,損失達不到5000的,給予治安管理處罰。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

第二百七十五條 【故意毀壞財物罪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罰金;數(shù)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

第四十九條 盜竊、詐騙、哄搶、搶奪、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。

二、

損害公共設施賠償標準

損害公共設施賠償標準根據《民法典》規(guī)定,侵害他人財產的,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(fā)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。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,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;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,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,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;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,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(shù)額協(xié)商不一致,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(shù)額。

三、

關于破壞公共設施罪的其他注意事項

最高人民法院在《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》中明確指出:“盜竊廣播、電視設施、公用電信設施價值數(shù)額不大,但是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,依照刑法第124條的規(guī)定定罪處刑。

危害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,因此應以盜竊罪論處。如果竊取的是正在使用中的通訊設備,如偷割正在使用中的電話線、電纜線,偷砍電線桿等,勢必會使不特定多數(shù)單位或個人的廣播、電視通訊受阻。這種行為不僅侵害財產所有權,而且危害通訊方面的這樣就觸犯了破壞廣播電視、公用電信設施罪和盜竊的罪名。

處罰犯本罪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所謂嚴重后果,不限于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。應結合本罪的特點,綜合案件情節(jié),如破壞的通訊設備的性質、嚴重程度,通訊中斷的性質、時間長短、影響面以及直接造成的危害結果等,全面考慮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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